客服中心
首页 > 客服中心 > 业务公告

转发大商所发〔2026〕30号:关于发布豆粕、玉米系列期权挂牌参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关于发布豆粕、玉米系列期权挂牌参数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6〕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实体企业精细化管理短期风险的需求,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将2026年2月2日交易时(即1月30日晚夜盘)起,挂牌豆粕、玉米系列期权合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合约

首批挂牌以M2607C2607期货合约为标的的系列期权合约。后续系列期权合约将于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5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挂牌交易,标的期货合约在该交易日之前无成交的,系列期权合约于标的期货合约成交后的下一交易日挂牌交易。

二、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且开展夜盘交易。

三、交易指令

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标的期货相同。

四、挂牌基准价

根据BAW美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新挂牌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最新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波动率取标的期货合约历史波动率。

挂牌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或者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询。

五、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放弃申请。

六、持仓限额

豆粕期权的持仓限额为40,000手,相同月份的豆粕常规期权合约和豆粕系列期权合约合并限仓。玉米期权的持仓限额为40,000手,相同月份的玉米常规期权合约和玉米系列期权合约合并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合约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七、组合保证金

豆粕、玉米系列期权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具体信息可通过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询,查询方式为数据中心-业务数据-业务参数-交易参数-组合优惠参数

八、相关费用

豆粕、玉米系列期权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豆粕、玉米常规期权一致。

豆粕、玉米系列期权的申报费收费标准与豆粕、玉米常规期权一致,相同合约月份的常规期权合约和系列期权合约合并计算申报费。

九、合约询价

豆粕、玉米系列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200次。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豆粕、玉米系列期权挂牌交易准备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www.dce.com.cn/dce/content/2026/ywggytz/18627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