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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简介

发布时间:2009-01-14

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初步确定首只金融期货合约为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沪深300指数(证券代码000300)于2005年4月8日推出,由沪深两市流动性强、规模最大的300只股票编制而成,计算基期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

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为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与合约乘数的乘积。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目前暂定为300元/点。假设某时点指数期货报价为2000点,那么沪深 300指数期货合约价值为2000点×300元/点=600,000元。

根据我国股票市场历史数据分析及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暂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8%。按照这一比例,如果某日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 2000点,那么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2000点×300元/点×8%=4.8万元。期货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通常要求投资者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上适当加收一定比例。

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1点,按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30元。

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 7 月,则下月合约为 8月,季月合约为 9月与12月,表示方式为 IF0607、IF0608、IF0609、IF0612,其中 IF为合约代码,06表示2006年,07表示7月份合约。

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在到期月份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后,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应进入交割。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同时也是最后结算日,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根据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如 IF0607合约,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 2006年7月21日。

沪深300指数期货早上9点15分开盘,比股票市场早15分钟。9点10分到9点1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收盘为3点15分,比股票市场晚15分钟。最后交易日下午收盘时,到期月份合约收盘与股票市场收盘时间一致,其它月份合约仍然在3点15分收盘。

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防范操纵市场行为,交易所实行大户申报持仓标准和持仓限制制度。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水平时,投资者应通过结算或交易会员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注:本栏目所有文章、材料仅作为介绍股指期货基本知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之用,不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