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端午节假期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3年6月6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上期所:
铝:10%
锌、线材:12%
螺纹钢:13%
铜、铅:14%
黄金、燃料油、天然橡胶:15%
白银:17%
(二)大商所:
玉米:10%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11%
(三)郑商所:
普麦:10%
早籼稻、强麦:11%
菜籽油、油菜籽、菜籽粕:12%
其余品种维持原标准
中金所:维持原标准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3年6月7日起,大交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上期所铝、锌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5%,铜、螺纹钢、黄金、铅、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6%,线材、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7%。
三、2013年6月13日恢复交易后,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合约保证金/涨跌幅比例恢复至原标准;郑商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6个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期货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
1.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期货市场风险莫测,一定要熟悉交易规则,认识交易风险,不可贸然入市;
2.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从事期货交易,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期货交易所,同时选择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杜绝场外非法交易;
3.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无论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还是股指期货交易,都应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自己是否参与。
上海交易所:
RU1309合约持仓超过9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2%。
CU1309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郑州交易所:
自2013年5月15日结算时起,棉花13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
郑州交易所:
强麦(WH):11%
普麦:10%
棉花:11%(其中:CF1307:13%、CF1309:17%)
白糖:10%(其中:SR1307:12%)
TA :13% (其中:TA1306:35%)
菜籽油(OI):12%
早籼稻(RI):11%
甲醇:13% (其中:ME1306:35%、ME1307:13%)
玻璃:10%(其中:FG1306:34%)
油菜籽:12%
菜籽粕:12%
中金所:
IF1306、IF1307、IF1309、IF1312:15%
涨跌幅:
上海交易所:
白银、线材:7%
燃料油、铅、天胶、螺纹钢、铜、黄金:6%
锌、铝:5%
大连交易所:
黄豆、黄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LLDPE、聚氯乙烯、焦炭、焦煤:5%
郑州交易所:
早籼稻、棉花、强麦、菜籽油、白糖、普通小麦、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4%
TA:5%
中金所:
IF1306、IF1307、IF1309、IF1312:10%
交易提醒:
交易指令每笔最大下单量:
上海(限价指令):
铜、铝、橡胶、黄金、锌、燃料油、螺纹钢、线材、铅、白银 :500手
大连(限价指令):
焦炭:500手
玉米:2000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聚氯乙烯、聚乙烯、焦煤:1000手
郑州(市价指令/限价指令):
强麦、棉花、白糖、PTA、早籼稻、甲醇、普麦、菜籽油、玻璃、油菜籽、菜籽粕 :200手/1000手
中金(市价指令/限价指令):
沪深300:50手/1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