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8 交易提示
关于2014年国庆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节假日休市安排的公告,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庆节休市。为防范假期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期市场风险控制的通知要求,现我司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线材、石油沥青、热轧卷板、燃料油调整为14%;铝、铅、螺纹钢、锌调整为15%;铜、黄金、天胶调整为17%;白银调整为19%;
(二)2014年9月30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铝、铅、螺纹钢、线材、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锌、燃料油调整为6%;铜、黄金、天胶调整为7%;白银调整为8%;
(三)2014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铜、铝、铅、线材、热轧卷板、天胶、燃料油、螺纹钢、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焦炭、焦煤、鲜鸡蛋、纤维板、聚丙烯调整为13%;豆油调整为15%;
(二)2014年9月30日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聚氯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乙烯、铁矿石、焦煤、焦炭、聚丙烯调整为6%;豆油调整为7%;鲜鸡蛋、纤维板、胶合板维持5%;
(三)2014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二)2014年9月30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三)2014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临近交割月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国证劵期货业协会提醒您:
1.调解期货纠纷是法律赋予证劵期货业协会的职责;
2.证劵期货业协会为投资者提供免费调解服务。
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通知,我司已于2013年7月29日执行客户当日浮动、平仓盈利在结算前不得出金的工作,详情请咨询:020-85586930夜盘下单、风控电话:020-38699269 ;夜盘技术支持电话:020-38699315 020-38699426
期货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
1.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期货市场风险莫测,一定要熟悉交易规则,认识交易风险,不可贸然入市;
2.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从事期货交易,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期货交易所,同时选择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杜绝场外非法交易;
3.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无论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还是股指期货交易,都应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自己是否参与。
上海交易所:
RU1501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2%;
交易提醒:
交易指令每笔最大下单量:
上海(限价指令):铜、铝、橡胶、黄金、锌、燃料油、螺纹钢、线材、铅、白银、石油沥青、热轧卷板 :500手
大连(限价指令):鸡蛋:300手 ;焦炭:500手 ;玉米:2000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聚氯乙烯、聚乙烯、聚
丙烯、焦煤、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1000手
郑州(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强麦、棉花、白糖、PTA、早籼稻、甲醇、普麦、菜籽油、玻璃、油菜籽、菜籽粕、玻璃、动力煤、锰硅、硅
铁 :200手/1000手
中金(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沪深300:50手/100手 国债:50手/2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