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集资诈骗洗钱罪简介】
集资诈骗罪作为金融诈骗犯罪的一个种类,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依据《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包含集资诈骗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跨境转移资产的,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其中,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成功推动涉集资诈骗洗钱案件判决
★案情简介
★洗钱的主要手法
★案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