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和丙烯期权注册,现将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丙烯期货自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起上市交易,当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8:55-9:00,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7月22日当晚起开展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丙烯期权自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当日20:55―21:00为集合竞价时间。
二、上市交易合约及挂牌基准价
首批上市交易的丙烯期货合约为PL2601、PL2602、PL2603、PL2604、PL2605、PL2606、PL2607。
期权首日上市交易合约为标的月份2601、2602的丙烯期权系列合约。
期权挂牌基准价于7月22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三、最大下单数量
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
期权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四、持仓限额
丙烯期货合约限仓标准详见《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丙烯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2000手,丙烯期权做市商持仓限额为6000手。
五、交易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幅度
公司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六、交易手续费
我司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丙烯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丙烯期货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含期转现中仓单转让)手续费收取标准为2元/吨。实际手续费收取参照《关于免收套保开仓、交割、仓单转让及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的通知》(郑商函〔2024〕836号)执行。
2.丙烯期权交易手续费标准为4元/手,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丙烯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取手续费。
3.您的手续费标准可以在交易软件快期(V2)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分支机构或客服运营中心400-930-7770。
七、申报费
丙烯期货和丙烯期权收取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丙烯期货 丙烯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详见附件链接)。
八、交易权限说明
存量已具有郑商所交易编码的客户,将自动获取丙烯期货的交易权限。
存量已具有郑商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将自动获取丙烯期权交易权限。
如您需申请开通或关闭相关交易权限,可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930-7770或联系您的业务经理。
九、询价限制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丙烯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差价时,不得询价。
特此通知。
关于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请关注交易所及我司通知。
1、关于挂牌丙烯期货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7/1750860251945899.htm
2、关于挂牌丙烯期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7/1750860252014637.htm
3、关于丙烯期货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7/1750860252127038.htm
4、关于对丙烯期货和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7/1750860253802667.htm
5、关于发布丙烯期货、期权合约及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7/1750860250882649.htm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