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劳动节假期从2014年5月1日到3日,按照三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以下品种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4年4月29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上海品种:
铝:10%
锌、铅、螺纹钢:12%
白银:15%
黄金、铜、天然橡胶:14%
(二)大连品种:
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11%
(三)郑州品种:
普麦、强麦、早籼稻、油菜籽、菜籽粕、菜籽油、动力煤、粳稻:11%
二、自2014年4月29日结算时起,大商所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上期所铝、锌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5%,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7%,黄金、铜、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6%;郑商所普麦、强麦、早籼稻、油菜籽、菜籽粕、菜籽油、动力煤、粳稻期货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
三、2014年5月5日恢复交易后,大商所自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煤、焦炭、铁矿石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豆油、棕榈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分别恢复至5%和4%,焦煤、焦炭、铁矿石品种的涨跌幅度、交易保证金和公司保证金比例至4%、5%和10%,聚乙烯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至9%;郑商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螺纹钢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至10%。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