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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所股指期货申报费收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2

尊敬的客户:
      自2015年8月3日起,我司将根据中金所《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申报费,具体标准如下:根据客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每笔申报费为一元。会员应当根据客户申报量向客户收取。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敬请留意。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