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121号】通知,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将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将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6%和7%。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司对上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同步上调,乙二醇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