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步调整大商所焦炭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
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6月1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经大商所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焦炭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20%和15%调整为12%。
根据大商所通知,我司决定同步调整上述品种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自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焦炭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26%和21%调整为18%。
上述品种的相关期权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按照标的期货合约调整后的公司保证金比例来计算收取。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您做好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关注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业务部门或致电020-85582260。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