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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步调整上期所燃料油期货、能源中心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尊敬的客户:

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和上海能源交易中心,于9月1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经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

2、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

根据上期所和能源中心的通知,我司决定同步调整上述品种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公司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2、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上述品种的相关期权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按照标的期货合约调整后的公司保证金比例来计算收取。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您做好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关注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业务部门或致电020-85582260。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