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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油、低硫燃料油和燃料油期货2302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22〕5号和上期发〔2022〕27号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月4日闭市后,自然人客户SC2302、LU2302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二、1月11日闭市后,自然人客户FU2302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三、1月11日闭市后,非自然人客户的SC2302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四、SC2302、LU2302、FU230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1月16日。


       请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最后期限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调整好持仓手数,否则,我司将依据经纪合同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标准对其全部或部分持仓强行平仓。如果您持有上述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较差,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行平仓。请您注意持仓风险。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