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28日结算时起,早籼稻、菜籽油、优质强筋小麦、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