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尊敬的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作为“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尊享5号”)的资产管理人,根据《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二十四、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相关约定,经本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对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管理人现通过其公司网站公告等方式向资产托管人、投资者告知以下变更内容:
一、本次合同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将原《资产管理合同》“十九、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值和会计核算”“(一)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 ”“8、估值方法”中“(9)期权合约,上市交易的按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报价的,按当日的结算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2025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交易所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含股票期权、股指期权等):按估值日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无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发生重大事件的,用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修订为:
“(9)期权合约,上市交易的按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若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不同意变更的安排
2026年7月14日为本计划固定开放日,如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变更的,则应当在2026年7月14日提出全部份额退出申请。若份额持有人未在上述开放日提出全部份额退出申请的,则视为份额持有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全部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